陈德福——从警一生为革命 晚霞似火谱新篇
陈德福 男,汉族,1948年12月生于江西省丰城市隍城镇圳头村,中共党员,大专文化,毕业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中文系,历任丰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丰城市警察协会副主席,国家公安部授予一级警督警衔。
主要简历:该同志1966年高中毕业后,当过农民,任过圳头大队会计,做过工人尔后毕业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1968年8月至1971年12月任圳头信用社会计。1971年12月至1979年11月在丰城县硫酸磷肥厂任统计员、办公室主任。自1979年12月至1984年5月,在县公安局东门派出所任内勤民警;1984年5月至1988年8月担任原县公安局秘书科科长、办公室主任;1985年9月——1988年7月在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中文系学习。1988年8月——2001年10月任市公安局副局长;1990年12月至2001年10月兼任市交警大队大队长;1998年3月——2002年9月兼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2008年9月——2014年5月任丰城市警察协会副主席。2009年6月任丰城市公安局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兼丰城市公安局老年协会主席。丰城市公安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要业绩:从政几十年来,该同志牢记自己是贫苦农民的儿子,时刻视人民为父母,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认认真真做事,勤勤恳恳为民,以两袖清风一身正气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始终以“知责负重、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作为自己工作的座右铭。他兼任丰城市交警大队大队长11年期间,兴建七个交警中队办公楼和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每个交警都有1套住房,丰城交警连续10年被评为全区公安交警系统先进单位,五次被省公安厅授予先进大队,1998年被地委行署授予地级文明单位,三次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三等功,并且省地新闻单位还专题多角度报道了“忙人陈德福”的先进事迹。该同志在30多年的警旅生涯中,按市局党委的分工,曾主管过交警大队、丰城电厂重点工程治安、局机关办公室、财务审计、通讯科等要职。分管审计工作期间,使丰城市公安局内部审计工作先后被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地区公安局、市审计局评为先进单位。这些年,他本人曾2次荣立三等功,三次荣获省、地优秀人民警察称号,中共宜春市委授予优秀党员,省征兵领导小组授予全省征兵政审工作先进个人。并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创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称号。该同志个人主要事迹,已载入《当代中华优秀儿女》、《楷模》、《人民公仆画传》、《华夏英杰》、《中国当代杰出共产党人》等辞书和文献。该同志撰写的《常怀感恩之心珍惜平凡生活》一文选入《共和国优秀论文精选》和《建国六十周年典藏珍选•优秀获奖论文金典》,撰写的《人生格言》选入《共和国名家诗词格言精选》。
人生格言: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健康属于自己,其余都是身外之物,钱可以养活人,也可以把人送上绝路。
真正的财富,是健康的身体,平凡的生活和心情上的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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