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镇东教授 兰州大学
汤镇东 教授。毕业于北大西语系德语专业。曾任职于兰州大学。主要贡献:一直在兰州大学从事教育,著有《尼采认识论》(发表在《哲学译丛》上)、《物理系统中的辩证法应用》、《德国理性哲学史——从康德起的德国认识史纲》等译文和论文。
今年下半年,我去温州市和永嘉县推销我的家庭伦理故事集《温州鼓词男女篇》。我首先向亲戚朋友和书店报社送书。不久,《温州日报》和《温州都市报》登出宣传报道,但是销售情况并不比在兰州的好上多少。有人说现在大家都收看直观的电视剧,懒得再去一页一页翻看新版书,过去的“小说迷”大都变成“电视迷”了。不过,我认为有优美语言魅力和神奇语言威力的文字作品还会永远存活下去,文字形式在一定的特殊情况下就有高于相同曲折内容的,如把李白或杜甫的佳诗翻译成白话文或外国语就好象会把一杯龙井茶换成了白开水。《男女篇》就有许多双关和比喻,还有许多哲理名言和醒世警句,只有逐字逐句看完全书的人才会领略到民间文艺的异趣。还有人说,道德,尤其是伦理道德,在现代商品市场情况下早已没有多大的社会价值。只要不给国家的经济利益带来冲击和危害,政府部门是不会去管一家一户内部矛盾的处理结果。从报刊舆论导向来看,“以德治国”的方针也很少有提及了:在这个大背景下,包括《男女篇》在内的各种伦理道德书自然就会滞销!
卖不出去商品,我就顺便回老家呆上一个多月的时间。我故乡是个基本上都姓汤的村庄,各家各户的变动情况我一听就会了解.我就有意识地作了一次家庭伦理道德方面的农村社会调查。发现那里的家庭观念越来越淡薄,家庭界限越来越模糊了。我记得村里在解放前有位老中医,他在他唯一的儿子被水淹死后又娶了二房妻生儿哺子,他曾对村人说他自己是“一世人做了两世人”,一直被村里传为佳话,都说他跟那些有三房四妾的大地主不太一样。解放后,国家纪律严明,社会风气良好,对于那些不正当男女关系的都称为“坏分子”,归入“黑五类”,动不动就游村示众。可是现在,我老家村子里犯有这方面“错误”的就司空见惯了,村干部也没邪不压正地去批评或阻止,一直听之任之已有好几十年的光阴。谁有“本事”,谁就可以明目张胆地同别人家的异性相好。我的远房有一位族兄,他的三个儿媳妇都跟第三者有染,他的三儿子已有一男一女,自己常年在县城踏三轮车挣钱,家里面有妻子就同别人长期来往。直到子女长大成人了,才把那位第三者骂得狗血淋头轰赶了出去,才结束了这种长达的几十年的“共妻”现象。
另一个远房族兄弟年龄比我轻20多岁,他母亲四十几岁才生得他,被他父母视为“掌上明珠”,长大成人后,娶妻生女,全家三代,可谓其乐融融。但是好景不长,他勾塔上村里一家南货店里的大闺女,感情一深,女方就告诉他说要嫁给他,条件是他离掉自己的妻子,还提出一定的时间限期。他马上找借口跟妻子离婚,尽管妻子不肯,母亲也不同意。在千方百计的软硬兼施下,他终于离了婚,妻子带着女儿回娘家后转嫁他人。可这时候,那家南货店里的二闺女由于也同人家相好怀孕大肚,害怕父母打骂和村人议论而投河自杀;那个大闺女觉得自己再在村里呆下去不好做人,就偷了自家店里许多现金逃往外地,至今一直未归,也不知去向。后来我那远房兄弟经人介绍娶了外村的一位姑娘,生了一个儿子后又同村支书的女儿好上了。村支书的女儿比他大一辈,他为了娶得她,又找各种借口硬甩掉那个外村女子,他的母亲就被活活气死。他同村支书女儿生下一个傻呆女孩,村人都说这是报应,可是他还花心未改,常与好几家的有夫之妇有暖昧关系;经过多次吃醋打架的气恼,这位支部书记女儿生了一场大病后死去。不久,他的老父亲就也在凄凉的破碎家庭中服毒后身亡。当然,这样的丑事在故乡的村子里还有一些,就不一一再举。
“财色”二字,在过去一向都被说成是令人难过的关口,有识之士都主张要淡泊些,可是如今从一些报刊的纯客观新闻报导来看,似乎却有“推波助澜”甚至“煸风点火”的趋向。挣钱越多就贡献越大,这已经成了一种理论,也是一种事实。大多数人都在利益的驱使下,尽力争取尽可能多的创收。在这商海的大浪潮中,“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竞争自然是很激烈的,所谓商场即战场是也。这样,过度思索,过度优虑和过度疲劳,就会成为一些人的“家常便饭”,久而久之,平均寿命就在逐渐降低。据最近报裁,北京中关村知识分子平均死亡年龄为53.34岁,比10年前缩短了5.18岁。当然,能成功地到达商海的波岸的不会是百分之百的“弄潮儿”,这里不免就会混进一些不择手段、不守规则的“下海者”,于是国家就会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改变“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含义,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那么“色”字问题如何?还能继续乞求于法律法规来“以法治国”吗?去年10月1日起施行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协议离婚的夫妻是否逐年减少?当场宽松地发给离婚证会不会导致离婚率的上升?
长期研究家庭婚姻问题的社会学家徐安琪,在去年接受新华记者专访时曾经说道:“婚姻登记机构没有理由给自愿离婚者设置障碍,增加难度,应让他们早日从痛苦和阴影中解脱出来走向新生活,这才体现政府尊重当事人的婚姻自主和个人本位的幸福主义家庭伦理新取向,这样才更具有人性化也更符合现代文明的新潮流。”西北师范大学伦理学副教授李育红在今年接受《兰州晚报》记者时说:“从社会层面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化运动的提升,个体有了更多的自主性,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和制约少了,人们对婚姻道德标准的判断也发生了变化。她还说,离婚率的逐年攀升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它是个性的觉醒,让社会个体更具有自主权。同时,这种现象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环境更加宽松,社会生活更加自由,给个体提供了更大的个人空间,是对私人生活和个人生活隐私的尊重的表现。社会发展到现在,更多的认识到婚姻是私人领域的事情,离婚并不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我想那些有花心和好色之徒看了这些言论定会“如获至宝”高兴得手舞足蹈起来的,我那远房族兄弟已经娶过多个黄花闺女,将来恐怕还会合法地多次结婚和离婚,他真是“一世人做了多世人”了,令人唾弃或令人嫉妒?
我国的一些性学专家也在为年轻人的性幸福“鸣锣开导”,提供支撑。据报载广州市举办过两次性文化节,在去年首届性文化节上,广东省性学会副会长朱嘉铭就亲自示范了一种能提高性生活质量的“合欢椅”。在今年11月第二届广州性文化节,中国著名性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教授,在广东科学馆给700多名省直机关和各市党政干部作了一场题为《21世纪中国性问题》的性学报告。他说,调查表明,在20-64岁的中国人中,有16%有多个性伴侣,而在城市20-25岁以上男性中,这个比例高达40%。这些人清醒地认识到,跟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性行为,性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小姐”也有可借鉴之处。他的演讲赢得了全场阵阵掌声,这不是在煸动人们追求性幸福的私欲吗?英国科学家的最新研究成果表明,爱情会像可卡因一样让人上瘾。当某人吸引你时,你的大脑会释放出成瘾性的多巴胺,产生与服用可卡因相同的反应,使爱成瘾,一旦瘾进去,想不爱就难了。可是对于自己的妻子情况则恰恰相反。美国康奈尔大学有个名叫哈赞的教授,他经过研究发现,巴胺、苯乙胺和催生素是组成人类性爱的三种化学物,只能维持30天,时间再长就会产生抗体,所以“喜新厌旧”还是人的一种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那个妖精有什么好?”潘绥铭教授举例说,“妻子因丈夫的婚外恋受到伤害,都会这样质问丈夫。”潘教授接着说:“确实不一样——如果一样,他不会去搞婚外恋”。那么,人们就只以按照动物本能行事而不考虑社会后果了吗?
11月1日,我在兰州分送了自己写的一篇题为“也谈《中国式离婚》”的文章。认为“两口子”不宜比喻做“一把沙”,否则会引起后患无穷的。也在这同一天,《兰州晚报》在“晚报调查”栏登出题为《城关区离婚率逐年上升》的配图资料,说记者从兰州近郊四区民政部门了解到,截至到10月29日,协议离婚的夫妻均已远远超过去年一年的总数。城关区的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登记结婚的夫妻近6000对,但同时有1300对夫妻劳燕分飞。其中最多的一天离婚夫妻达22对。安宁、西固、七里河的基数虽然比城关区要小,但离婚率的增长幅度都在30%左右,其中以有小孩的占多数。但是城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高毅主任却说:“很多夫妻离婚,都是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不久,《兰州晚报》也发表题为《别把婚姻“抓”得太紧》的短文,一开头就说:“很多婚姻出现问题,甚至最终导致离婚,并不是因为第三者等外部因素,而是夫妻双方自身的问题”。我认为这不真实,应当透过现象看本质。明眼人都知道,那些到婚姻登记机构述说自己离婚原因的,除有了第三者破坏家庭外,其他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古语道得好:“夫妻夫妻,有话同机;白天相大打,黄昏共床第”。如果口头仍坚持某种理由,那还是肚底说不出口的“已有或要找那第三者”之缘故。
以人为本,我的理解就是为人民服务,为广大老百姓谋幸福。这里每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贡献也就会有大小,但是每个人应当起码要做到这一点:莫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句话在解放后曾经长时间流传过,含有唯物辩证法的意味,我们应当继续把它传承下来。千万不要创新立异使它走样变色。古代文物需要保护,至理名言也要存留.这句话首先应当落实在夫妻双方身上。古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那么一年夫妻就是百年恩,如果再生个一男半女的话,夫妻之间恩情就会永生永世也相互答谢不完的,像性格不合、地位差异、经济变动、得病致残等等之类,怎么能成为离婚的原因呢?!除非是在现代社会每天都能见到有比自己配偶更美好的“人才”情况下,有朝一日遇到机会实现了婚外恋,才会硬起心肠寻找种种托辞蹬掉原配对象,这是不道德的,离婚不能离德。而受伤害一方,则可以在掌握了这种婚外恋证据提出离婚,这是无可奈何的一种人间悲剧!当然,有家有口的还有对长辈的孝心,对子女的爱心,对隔壁邻居和亲戚朋友的道德心。最近,党中央李长春同志在谈到学校教育时又提到“师德”,学生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德育为先”,这也需要学生家长的严切配合。总之,夫妻道德是很具体和急需的。“以德治家”是“以法治国”的基础,我建议也应写进国家宪法,以便制订相关的一些法律条文,保证在中华大地上幸福美满的家庭越来越多,崎形扭曲的家庭越来越少,让炎黄子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共筑越来越美好的太平盛世与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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