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为”—雷凤云
雷凤云 高级政工师。男,汉族,云南祥云人,中专文化,1951年7月入伍,195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退休前任宾川县宾居华侨农场党委书记。
主要业绩:1951年7月至1952年9月在祥云县14军40师118团卫生队任卫生员。1952年10月至1956年2月在双江县40师118团二营部六连任卫生指导员(卫生班长),参与祥云县城防治鼠疫和其他工作中的表现良好,受团队记中功一次;1952年10月在祖国边疆双江县战胜疟疾,预防工作做的好并超额完成营建备料任务,118团营建委员会给其记特等功一次。1956年3月至1958年7月在重庆步兵学校政治营学习,被评为优秀学员,荣获军校党委记的三等功一次。1958年8月至1966年9月在临沧40师政治部干部科任见习助理员、助理员、干事。1966年10月至1967年6月随师高炮部队赴越南参加援越抗美对空作战任干事,越南总理范文同颁发奖状。1967年7月回国后,在宜良县40师政治部干部科任干事。1969年7月至1970年9月在宜良县40师政治部干部科任干部科长。1970年10月至1978年8月在宜良县40师步兵120团任副政治委员。1978年9月转业到宾川县国营宾居华侨农场工作,任副场长、党委副书记;期间1980年3月至8月在中央农垦部干部学校第一期场长班学习结业。1984年11月至1995年3月任宾川县国营宾居华侨农场党委书记;1991年5月参加云南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考试,各科成绩合格。1992年2月云南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评审委员会认定为高级政工师。1995年4月退休,享受正处级待遇。1987年被省侨办评为先进工作者;1989年被宾川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0年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1992年、1994年底,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当选为县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人民代表,1994年、1996年两次被县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人大代表;2000年10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老有所为”先进个人。曾撰写过“宾居华侨农场接待安置归侨工作回忆”、“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和“五个先进模范人物事绩”等文章,刊载在宾川县文史资料《侨场春秋》上。雷凤云同志在部队当战士时,吃苦耐劳、刻苦钻研军事技术,苦练杀敌本领,由于工作、学习、军事训练、战备值勤表现突出、完成任务出色,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经上级严格的组织考核,被提拔选任为军官。任军官期间,身先士卒,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工作中对部属严格要求,在生活上对部属关心呵护,自己在政治上、军事上才能不断提高,思想上进,作风顽强,技术过硬,表现突出,多次受到上级嘉奖表彰。转业时,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把军队的纪律严明、敢打硬拼、雷厉风行、严谨细致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带到地方并发扬光大。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理论政治水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该同志思想解放,思路清晰,领导经验丰富,工作有魄力,敢抓敢管,组织领导和驾驭全局的领导能力强。一身正气,廉洁奉公,在干部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业绩曾入编《宾川县老干部风采录》等。
本文来源于互联网,最美中国网本着传播知识、有益学习和研究的目的进行的转载,为网友免费提供,并以尽力标明作者与出处,如有著作权人或出版方提出异议,本站将立即删除。如果您对文章转载有任何疑问请告之我们,以便我们及时纠正。联系方式:zuimeizhongguoren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