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铭光
邓铭光,男,1952年3月出生,广东高州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广东省湛江教育学院。现任广东省茂名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高级政工师。
主要业绩:1976年被分配在高州县云潭中学任教师兼团委书记,1979年调入高州县新垌中学任教师兼团委书记,1982年调入国营团结农场黎垌中学任党支部书记,1985年调入国营团结农场第一中学任校长兼党支部书记。从事教育工作10多年,大胆改革旧的教学方法和管理方法,采取启发式教学,注重学生思想教育,由于其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教育标兵。1986年调任团结农场党委宣传科科长,1987年调入高州市委宣传部任副部长,分管宣传、文化、电视广播、新闻出版、文明办、国防教育等项工作。曾出席广东省新闻出版工作会议并作经验介绍,得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导和到会代表的高度评价。1992年任高州市谢鸡镇社教工作队队长,带领省、市、县委派的队员深入乡村,除抓好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外,还建起一批果园,修建了10多条村路,建起3座大桥,为农民办了许多好事、实事,其经验在省、市、县推广。1994年1月任茂名市委宣传部宣传科长。1994年5月担任茂名市电影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为搞活电影企业,挣脱困境求生存求发展,他对电影内部经营机制进行改革,把电影推向市场,向市场寻求出路。同时,他大力拓展农村电影市场,实施送电影下乡工程,切实解决农民看电影难的问题。他善于调查研究,在报刊上发表文章100多篇,其中《转变经营方式,加强经营管理》一文入选《中国社会科学文库》。由于此项工作成绩显著,该公司被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授予广东省文化艺术上山下乡工程先进集体称号,个人被授予广东省送电影上山下乡工程积极分子称号。2006年茂名市被广东省文化厅定为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试点市。2008年9月调任茂名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他积极带领工作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遗普查工作,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非遗保护工作的意义,积极向省和国家非遗组织申报茂名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评审工作,先后成功申报高州木偶、化州跳花棚、电白高脚狮舞、信宜飘色、茂名冼夫人信俗等一批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他还带头讲好茂名故事讲好中国故事,积极探讨非遗同地方旅游相结合等工作,为茂名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繁荣发展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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